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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机关: 金华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13
文 号: 金市民〔2024〕57号 统一编号: ZJGC10-2024-0007
有 效 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3 14:42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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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财政局,金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财政金融部,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

为切实提高市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的规定,现对市区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标准

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660元/月调整至1786元/月。

二、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金市民〔2023〕57号)同时废止。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