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524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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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2-13 14:55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一、制订背景
为切实保障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机制,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一)《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
三、主要内容
(一)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如何调整?
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按就高标准执行”要求,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66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786元。
(二)新标准从何时开始实施?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范围为金华市区。
解读单位:金华市民政局
解读人:费凡
联系电话:0579—8247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