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2025-0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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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扣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市委“奋力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提能级开新局”要求,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民政事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一、工作思路
紧紧锚定“一个目标”:立足全省第四大都市区的坐标方位,跑出赶超发展加速度,排位争头部、考核争优秀。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争先进位年、改革创新年、作风提升年。高质高效落实“六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工作水平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以忠诚之志、感恩之心,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三比三拼”活动,把讲政治的态度转化为高站位抓落实建新功的具体行动,跑出赶超发展加速度。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严密组织体系,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争先攀高行动。
3.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服务高质量赶超发展,把推进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任务作为主战场,以党建引领整合资源、聚合力量、融合要素,助力中心工作高效落实。实施“党建+”攻坚行动,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升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水平
4.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健全市老龄委工作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老龄工作体系。加强老龄事业发展调查和统计。召开全市老龄委全体会议。推动市、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推进老年电视大学规范办学和有序扩容。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打造“银领金华·幸福八婺”品牌。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支持义乌市等地开展老年友好社会创新试点。全面完成全市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民生实事。推选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承办全省老年人太极拳赛事。
5.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探索“医养康养结合”特色养老模式。推进婺城区、兰溪市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推动乡镇(街道)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完成特困人员县域“一院供养”。扶持培育市本级、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等地实现区域养老服务连锁化运行。
6.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化对孤寡、残障失能等老年人服务。鼓励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特困人员、低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补短行动,深化“山区助老”行动,培育为老服务组织队伍。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加强养老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加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
7.开展养老机构优化提质行动。推动养老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落地见效。开展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行动。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张以上。推进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和预收费监管。推动养老机构消防避难间、消防安全管理与预防系统应建尽建。
8.提升居家养老质量。贯彻落实《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深化养老服务“爱心卡”集成改革。开展老年“金享助餐”行动,增加老年助餐服务点,打造示范型老年助餐点、旗舰型助餐点,开展老年助餐技能培训。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优化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布局,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物业企业等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认知障碍社区干预试点。
9.助力发展银发经济。用足用好“两新”政策机遇,大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八婺敬老·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培育浙中中医药养生、康复器具等产业。支持浦江县、磐安县、武义县等发展旅居康养,鼓励义乌市、永康市等地拓展老年人产品消费新场景。
(三)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0.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建立“分层级+多维度”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机制。根据省级调整机制,适度提升全市低保标准。推进临时救助长效机制试点。
11.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低收入人口监测扩围,将家庭年收入在低保边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家庭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探索开发微信端智能检测应用“救助帮手”,及时提供救助帮扶。
12.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推进县域“联合体”高效运行。支持永康市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机制试点。支持磐安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队伍建设试点。深化救助慈善融合发展,链接慈善资源协同实施帮扶提升行动。实施第三批“善居工程”。依托共富工坊、共富市集、辅助性就业等,引导具备劳动能力低收入人口自主增收。
(四)着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
13.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健全困境儿童监护制度,支持永康市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及干预指引制定。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优化实施“明天计划”“添翼计划”“浙里护苗·圆梦助学”“暖心行动”等助医助学项目。
14.加强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出台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清单和重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清单。推进监护缺失困境儿童帮扶试点。支持义乌市推进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试点,探索设立双儿童主任机制。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5.深化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改革。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枢纽化”改革,提升改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改革,面向机构外儿童提供探访关爱、临时照料、康复特教、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社会化专业服务新路径。
16.提升儿童福利服务供给能力。迭代“金保未”应用,优化“流动儿童算法模型”,加强流动儿童动态监测。实施儿童福利人才“善育护苗”行动,加强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17.加强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强化动态管理和监督复核。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工作督导、评估分析、业务培训,协助打造精康融合示范点位。
(五)着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18.规范地名服务管理。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组织实施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开展地名数据质量检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加大地名信息共享应用力度,推进武义县数字门牌试点。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培育打造“乡字号”“土字号”地名公共品牌。编纂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赓续地名文脉。
19.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深化清风护航优化全市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推进减项降费优服务。推进县(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城乡安葬设施供给全覆盖,支持浦江县安葬设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事简办。深化群众“身后事”涉财事项联办试点。加强殡葬队伍建设,鼓励参加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优化婚姻服务管理。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加快推进浦江县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探索文明简约“甜蜜经济”试点,推动婚姻家庭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健全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姻家庭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考取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职业技能证书。
21.提升救助管理质效。深入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擦亮“同心共助、救在八婺”工作品牌。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联动机制。
22.实施移民扶持项目。加快推进水库移民重大项目建设。做好2024-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竣工验收。优化后扶项目,开展移民培训,打造和美移民村35个、和美移民村集聚带2条。
23.强化移民工作监管。通过内容审计、稽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新建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六)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24.加强优化行政区划工作。聚焦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研究优化人口偏少乡镇行政区划设置,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现代行政区划结构体系。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25.夯实平安边界建设基础。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依法管界治界。开展第五轮界线联检。加强界线标志物管护,确保边界地区长期平安稳定。
26.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推动社会组织从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能力提升转型。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先培育金华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社会组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27.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争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省级试点,引导县(市、区)打造特色工作载体,形成市县联动工作格局。实行社会组织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健全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换届指引和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应用。加强“浙里社会组织”平台的推广和应用。
28.加强社会组织重点行为监管。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对社会组织收费、评比表彰、举办节庆展会论坛等重点行为管理,持续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强化信用激励和约束惩戒。重点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
29.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局。规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机制。鼓励参与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和基层民政服务设施运营。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头雁工程”。广泛宣传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中具有示范性的乡镇(街道)实践案例。
30.营造良好慈善发展环境。推动慈善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掘本地慈善典型,争取“浙江慈善奖”获奖对象、项目。支持县(市、区)结合当地慈善历史文化,打造公益会客厅、慈善村、慈善公园、慈善街区等文化地标。做好“9·5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争取全省活动落地金华,营造向善行善浓厚氛围。
31.推进慈善领域规范化建设。深化“阳光慈善”工程。完善慈善领域监管指导机制。加大慈善人才培育力度。争取慈善信息统计县级试点。
32.深化实施慈善品牌项目。深入实施慈善支持养老项目,提炼试点经验。畅通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双向互通渠道,助力兜好民生底线。推进“共富同行”三年行动计划,落地结对县(市、区)慈善帮扶项目10个,开展帮扶项目专题宣传。
33.夯实慈善工作三级阵地。推动慈善基地提档升级为综合性慈善服务平台。依托村社慈善工作站或社区发展基金会开展社区慈善试点工作,选树全省优秀社区慈善实践案例。
34.加快福利彩票事业发展。推动金华即开型“两美”浙江系列地方票主题专项彩票申报发行工作。推进即开票配送改革,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和站点形象提档升级,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做好“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树立公益品牌形象。
三、工作保障
3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牢“抓发展必须抓清廉”理念,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清廉民政”建设,开展民政“清风提质”行动,深化市直民政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市直民政系统清廉站所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整治,筑牢拒腐防变的安全防线。
36.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以实诚实干实绩导向,落实“三看、三破、三到”要求,激励引导干部力行“六干”。深学真学“义乌发展经验”,昂扬“善谋、强攻、求变、争先”精气神。持续开展机关年轻干部学习练兵活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新突破。
37.组织规划统计编制。推进规划统计工作。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认真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信息准确完整。
38.做好资金要素供给。用好用准扶持政策,做好与省厅、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接,提升项目谋划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和财政、审计部门合作,利用审计、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升资金绩效。
39.提升法治工作质效。指导永康市民政法治联系点建设。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民政执法质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0.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谋划实施全市民政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攻坚、系统集成和跟踪问效,推进重点改革项目落地见效。提炼总结推广经验模式,形成更多具有金华辨识度改革成果。
41.筑牢安全稳定基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整治民政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