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1-03 14:39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办公地址: | 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市工人大厦5楼 | 负责人: | 黄晔 |
公开(监督)电话: | 联系电话:0579-82469609;公开电话:0579-82472991;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37756 |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8:30-12:00 14:30-18:00,冬令时: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5.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