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 (2024年四季度)
发布时间:
2025-01-03 17:43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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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底,机构孤儿82人,散居孤儿105人,困境儿童2122人,1-12月份累计发放资金3527.71万元。
保障标准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01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01元。
兰溪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988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91元。
东阳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3082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466元。
义乌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3206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65元。
永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6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92元。
浦江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13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51元。
武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6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96元。
磐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27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