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益性岗位 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
近年来,浙江省兰溪市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增收。
链接资源,设立公益性岗位
实现“有力度”就业
兰溪市民政局先后走访16个乡镇(街道)、8000余户低收入人口家庭,了解其家庭状况、劳动能力、沟通能力和劳动意愿。联动市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召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村干部、困难群众家庭代表参加座谈会,出台《兰溪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根据各乡镇(街道)岗位需求摸排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开发包括村庄道路维护员、村庄保洁员、村庄绿化员、扶贫(衔接资金)资产后续管护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引导低收入农户进行岗位申报,录用后签订劳动协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申领补助资金。钱某是兰溪市梅江镇群声村低保对象,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孩子在初中就读,因为要承担照料任务,钱某无法外出务工。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立后,钱某立即报名,通过审核后,获聘村里卫生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每月除低保金外获得劳动收入900元,改善了一家的生活水平。
创新方式,订制职业培训
实现“有精度”就业
兰溪市柏社乡青珠山村低保对象胡某身患疾病,无法正常上班。兰溪市民政局鼓励其积极参与职业能力培训,在劳动部门支持下,为其匹配道路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每月增收900元。兰溪市构建“救助部门骨干+镇村救助干部+经办服务人员+专业机构社工+志愿者”5支救助导服队伍,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探访关爱”“敲门问需”“民呼必应”“结对帮扶”5大行动,对全市低保、低边等社会救助对象8000余户、1.2万余人开展“探访关爱暖心行动”。同时创新救助方式,明确困难群众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获取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额外收入,不影响家庭享受救助待遇。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和探访关爱时,向困难群众广泛宣传这一举措,激发他们的就业动力,并逐一记录就业意愿、评估劳动能力。对于具备劳动意愿但缺乏技能的困难群众,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对于受教育程度低、年龄偏大、无能力接受新技能培训的困难群众,将其安置在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
主动推介,拓展就业渠道
实现“有温度”就业
兰溪市民政局持续加大助残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能力培训,积极链接资源,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今年20岁的陈某,智力三级残疾,性格孤僻,不爱与人沟通。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民政助理对接村“两委”,为其开发村书画馆管理员岗位。如今,陈某不仅把本职工作完成得很好,还与参加此活动的村民熟络了起来,他的性格更加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