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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4-04-07 16:06 来源: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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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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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切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推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适应,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兜牢民生底线。

一、总体思路

紧紧锚定一个目标:坚决打赢争先进位荣誉仗,年度综合考核进入全省优秀行列。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争先进位年、改革创新年、作风提升年。高质量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弱有众扶”社会救助提升行动、“老有康养”老龄工作提升行动、“爱善金华”慈善事业提升行动、“护苗成长”儿童福利提升行动、“创新赋能”社会组织助力共富提升行动、“普惠优享”社会服务提升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弱有众扶”社会救助提升行动

1.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牵头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提升临时救助的对象覆盖率和资金使用率。提升社会救助标准,提高低保标准,提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和社会救助创新案例提炼。

2.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认真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归集工作。依托省大救助系统建立“线上+线下”低收入人口全流程监测和服务机制,探索将年收入10万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范围。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帮扶。

3.强化助联体规范运行。按照省厅“8545”总体目标,强化帮扶力量聚合和救助资源整合,加大救助帮扶类项目的购买服务力度,提高县级社会救助联合体规范运行指数,争创省级五星助联体1个、省级服务项目品牌1个。推动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融合发展,实施全市第二批“善居工程”项目,计划改造困难家庭250户。

4.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完善定期复核机制。开展“精康融合”工程,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县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培育专业提供精神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

(二)实施“老有康养”老龄工作提升行动

5.牵头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修订市老龄委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筹备召开全市老龄工作相关会议。建强老龄工作队伍,理顺工作体制。牵头推进“浙里康养”集成改革,高标准实施“老有康养”优享工程。强化老龄事业发展统计监测。研究制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政策措施。

6.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推动义乌市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个。做好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申报推荐后续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加强尊老敬老孝老宣传。加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一老一小”智能场景建设。推进居家、社区和城市适老化改造,持续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

7.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贯彻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文件精神,推动特困人员县域“一院供养”。全面推广深化养老服务“爱心卡”。完善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聚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山区助老”行动。

8.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强化养老机构基础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新增认知障碍床位700张,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达到18张。积极参加长护险照护服务。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增加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人数,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技能服务培训率。加强养老机构消防整治检查,中小型养老机构配置消防预警系统。

9.优化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布局。贯彻落实《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按标准配置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覆盖面,新增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60个以上,全年服务1000万人次以上。提高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开展认知障碍社区干预试点,建设认知障碍友好型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10.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一体化建设,打造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和护理院、金东区社会福利中心等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加强康养产业融合,指导磐安创建江南药镇康养品牌,争创“长三角地区中医药康养目的地”。实施一批养老建设项目,助推“银发经济”,支持产业园、护理机器人和康复辅具研制。继续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鼓励更多国企参与养老服务。

(三)实施“爱善金华”慈善事业提升行动

11.夯实慈善发展基础。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本级地方条例出台调研等工作。开展市、县慈善基地升级建设,评选第三批市级示范慈善基层组织。推动全市慈善组织增长,提高慈善信托备案资金。做好以慈善日为重点的宣传工作。开展“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慈善活动。指导做好金华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

12.推进“阳光慈善”工程。贯彻落实《浙江省“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慈善政策宣讲和培训,强化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慈善中国”和“浙里有善”平台管理使用,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13.深化“共富同行”计划。继续实施“共富同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帮扶项目10个。积极申报“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指导武义、磐安开展慈善人才培训,推进本地慈善事业发展。

14.推动福利彩票稳健发展。力争完成金华市地方主题即开型彩票的申报,推进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打造“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品牌。强化彩票销售的规范管理,完成自助终端销售行为规范工作。

(四)实施“金童有护”儿童福利提升行动

15.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试点建设,出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引》。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试点,探索建立单亲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推进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省级改革创新试点建设。部署“未保宣传月”和“六一”主题宣传活动,规范做好收养工作,建立全市儿童福利领域优秀社会组织库,推进赴贫困地区结对帮扶工作。

16.强化儿童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浙里护苗”应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电子档案建设。数字赋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迭代“金保未”应用,推广“部门协同”子场景落地实施,探索建立儿童困境指数。持续推进儿童主任探访关爱,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协助入户调查评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年度培训。开展优秀儿童主任选树活动,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7.加强儿童服务阵地建设。开展“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儿童福利院新院“六一”节投入使用,推动市本级、义乌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转型发展。优化实施“明天计划”“添翼计划”。提升改造1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镇街未保站“品牌化+规范化”建设,总结提炼一批典型帮扶案例。

(五)实施“创新赋能”社会组织助力共富提升行动

18.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四廉”行动。实施党建引廉、规范筑廉、赋能固廉、服务促廉“四廉”行动,打造具有金华辨识度的“八婺清社”清廉社会组织品牌。修订完善我市清廉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同步推进等级评估与清廉创建工作,全市4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350家,争创一批省级清廉社会组织优秀范例。

19.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探索非营利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完成“三个一”的目标,即制定一系列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制度,培育一支精通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财务人员队伍,完成一项省级财会监管研究课题。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争取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奖补资金,持续培育壮大优秀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争创省级示范点10家。开展公益创投提质行动,动员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及质效情况测评,支持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整体活跃度。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业务范围,助力“三支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镇街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参与全省风采展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打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个一批”特色亮点成果。

(六)实施“普惠优享”社会服务提升行动

21.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实施意见,做好全市行政区划工作调研。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管理。指导做好行政区划名称的规范使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稳步推进市级界线、县级界线联检。

22.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严格规范各类地名命名工作的流程、使用,落实备案公告管理。完成金华市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持续提升地名地址数据质量,开展数字门牌建设。

23.强化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推广群众“身后事”涉财联办查询。完成龙山公墓扩建工程六方验收和1个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省级试点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乡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质量提升,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满足群众绿色殡葬需求。参加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选拔。

24.推进殡葬规范管理。推进各县(市、区)制定完善乡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指导做好殡葬服务领域定价工作,加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打造武义生态安葬示范县。推广实施《殡仪服务规范》,做好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25.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积极争取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县级婚姻登记机关4A场所实现全覆盖,5A级达到60%以上,全面推行优质暖心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做好市婚姻登记处的合署办公相关工作。推动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省级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化。

26.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水平。推进各县(市、区)挂牌成立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全周期的婚姻家庭服务。做好东阳市婚俗改革深化,义乌、浦江第二批婚俗改革试点验收,全域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导婚育新风,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市域典范。

27.强化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工作。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档案检查,推动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

28.实施移民扶持项目。精心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推进第二期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打造和美移民村35个,创建培育水库移民共同富裕和美幸福乡村示范带。

29.强化移民工作监管。通过监测评估、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开展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管。建立分年度的县级项目资产登记台账。协同做好新建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高效推进移民安置验收。常态化抓好移民信访工作。

三、工作保障

30.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织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1.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开展机关年轻干部学习练兵活动,打造“五有三能”民政年轻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为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打造民政改革标志性成果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32.筑牢安全稳定基础。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整治民政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利用审计、绩效评价等手段对民政资金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资金安全。

33.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对接,开展好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和慈善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