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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073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2-20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公开时限:

关于《金华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2-20 15:43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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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制定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

近年来,我市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加强对社会组织财会监管,也暴露出我市社会组织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落实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要求,我市拟出台《金华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通过规范社会组织会计行为、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三、指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文件共分为基本要求、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八个部分。

四、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文件提出坚持非营利性、遵守会计准则、合理设置机构、坚持独立核算和履行纳税义务等五条基本要求。

五、社会组织资产的定义及资产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资产是指社会组织依法拥有或控制资源,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社会组织资产(含注册资金)来源必须合法、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社会组织资金收付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六、社会组织收入如何分类,收入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组织收入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社会组织各项收入除用于自身运营管理成本和其他合理开支外,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事业,盈余不得分配。

七、社会组织票据如何分类,票据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组织票据包括发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和银行票据以及普通收据等。社会组织应当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正确使用上述票据,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各类票据,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损坏、销毁、涂改各类票据,不得自行扩大各类票据使用范围。

八、监督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文件指出社会组织需落实监督责任、关联交易监管以及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明确内部和外部的监管职责。

九、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金华市民政局,解读人为金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毛洁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联系电话:0579-8247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