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497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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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民政局编外用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教育学、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4日
联系方式:0579-82469609 ,联系人:程老师。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627007661@qq.com ,邮件请注明本人姓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周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原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5楼(婺城区城东街道青春路270号)。
2.面试:按照笔试得分高低1:5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2.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不予聘用。
3.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5.本次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如有辞职辞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除外)
金华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