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459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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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背景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实施,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地名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地名使用规范、地名文化保护以及违反条例的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清晰规定,同时明确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牵头编制本区域地名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对象
规划范围为金华市区所属区域,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全域及对外延伸主要道路。
规划对象为道路、桥梁、轨道线路和站点、居住区、建筑物、公共空间及自然景观水体等各类地名实体的通名、专名、地名标志,同时对《金华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中的规划道路进行预命名。
三、主要内容
《金华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包括总则、通名规划、专名规划、地名分区规划等9个方面内容,主要为:
(一)地名通名、专名规划。对常见地名实体的通名进行规范。如道路地名,根据不同等级、走向采用“高速公路”“公路”“快速路”“大道”“大街”“路”“街”“巷”“里”“弄”等作通名。对常用的地名实体分类进行专名的控制和引导。如规定高架、快速路与地面道路起止一致时,一般采用地面道路名称作为专名,如果地面道路有多个名称,则采用主要路段名称作为专名。
(二)地名分区规划。为方便规划管理,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分区为框架,结合行政管理和自然地形,划分为6个主分区和31个次分区。根据每个分区的特色,以次分区为单元进行地名管控。每个次分区因地制宜,进行地域化、个性化命名分区指引。
(三)道路命名规划。对现状路名进行留、改、废优化,对规划道路进行预命名,共制定在用待收录、长度变化、复用、新增、变更、废止六种地名优化方案,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规划优化道路名称1266条,其中收录在用路名186条,长度变化路名133条,复用路名15条,新增路名396条,更名路名56条,废止路名480条。新命名道路地名已与相邻的兰溪市、义乌市、武义县主要道路进行查重处理。
此外,《金华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还对地名标志、地名优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道路命名和地名管理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