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34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456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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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11日在http://mzj.jinhua.gov.cn/art/2024/10/11/art_1229497638_5970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0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现将意见反馈情况说明如下:
公众:“如果12月份加的话,前面11个月的为什么不能补呢?”
采纳情况:未采纳。参照民政部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24〕16号)文件第二条第3点“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于公布后次月起执行”。
联系人:叶雯婷;联系电话:0579-82477397
金华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