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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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9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实际行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切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推动市委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一制定精准有力的整改措施,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常治长效,巩固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长效巩固,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结合本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构建长效机制。
二、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固守传统,‘守摊子’思想成‘积习’”问题的整改。一是市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8名党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认领问题责任,开展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提出56条批评意见。二是印发《金华市民政局2023年“补齐短板、再创辉煌”夯基提质专项活动方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补齐短板、再创辉煌”夯基提质专项活动组织全市民政局长学习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和参观见学,切实提升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根据主题教育调研方案,8名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点位,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四是梳理形成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借用、人岗基本情况表,与市委编办对接涉及机构改革情况,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市民政局和下属单位“三定方案”。五是印发《深化“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五社联动”工作。六是认真梳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2)关于“重点民生领域工作短板多点爆发,‘养老护苗扶弱’民生兜底保障服务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思想提升行动,在全市民政局长培训会议期间专题进行反思,一方面要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深刻汲取审计发现问题的教训,另一方面分析思考全市民政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的通知》,以周末统一配送、周末志愿者或社区人员配送等方式落实周末供餐服务。通过比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低保低边对象名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名单,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抽查工作。推动护理员培训向农村养老机构倾斜,提高农村养老护理员培训比例。三是联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21个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四是开展实地调研指导,联动当地人民政府、民政局,通过纳入财政预算、统筹条线资源、增加乡镇(街道)配套等举措解决社工站经费落实问题。市社会工作总站组织全市150余名社工站骨干人员开展专项能力培训,通过现场培训和专家讲解的形式提升社工的实操与服务能力。
(3)关于“开拓进取力度不够,多项工作原地徘徊”问题的整改。一是护理院按标准要求设置医疗床位,完成符合医疗床位的19名医护人员注册,并通过市医保局现场验收。完成医保的全面开通,出台护理院管理制度汇编,同时启动第二轮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二是经与市大数据局、财政局沟通,按照“一地研发,金义通用”的模式,与义乌市慈善总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采取优化义乌慈善总会信息系统方式建设金华市慈善总会信息系统,满足金华“数字慈善”工作需求。三是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引导,新增福利彩票社会网点11家,开展营销促销活动3次、专项培训3次。全市福彩销量16.8亿元,同比增长率达10%以上。四是“金保未”项目已经完成开发及试运行、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完成项目验收。金东区“爱心卡”系统已升级为市级系统,通过端口将各县(市、区)数据归集到市级平台。
2.关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还有薄弱环节,‘一老一小’基本保障服务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关于“‘老有康养’保障服务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优化设施设备建设,出台《金华市区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明确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标准。二是完成27家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9家机构新建1036张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进行汇总核查。四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29批,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635人,出台《金华市区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五是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老年优待证办理相关信息,并在“浙里办—浙里康养平台”完成全市养老机构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2)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相关内容纳入平安考核和法治考核内容。联合政法委、检察院、公安、教育等部门赴各地开展检查调研,督导市县乡三级未保站建设情况,目前已实现全覆盖。二是优化人员配置,增加1名工作人员负责“金保未”部门协同子场景的推进工作,推动部门协同子场景落地运行。三是通过“金保未”平台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金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困境儿童定期探访关爱制度》,开展主动“走出去”关爱服务,增加入户探访频次,丰富关爱服务活动。四是完成2023年度“添翼计划”内容,申报2024年“添翼计划”,加快康复训练进度,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设与服务标准化。
3.关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还有短板,参与基层治理和民生领域监管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社会组织监管程序不到位,培育扶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组成核查组查明4家社团未能收缴证书和印章的原因,增加印章和证书无法收缴的公告环节。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执法培训,加强与杭州、宁波等地的学习交流,规范执法流程。二是加强各领域社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先后开展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增强基层治理能力等为主题的培训4次。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动员各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基层治理和等级评定等活动。三是与应急管理部门主动进行沟通联系,共同加强对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四是通过参观见学、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有效实现精准帮扶。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梳理本地慈善工作经验,其中兰溪市慈善工作经验在各地推广。五是积极引导成立新的救援类慈善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帮扶,指导应急救援类慈善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专项活动。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实施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依托在我市组织的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移民管理机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提升村级合同履约率。二是对全市库区和安置区移民群众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开展摸排,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5个移民技能培训项目。三是修订完善《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金华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内部层级审批流程。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防线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市直民政系统巡察整改廉政教育推进会,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新时代机关效能革命“双十条”,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二是在市直民政系统青年干部“明德守法 完善自我”座谈会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承诺书。三是开展市直民政系统第二批清廉站所评审及第一批清廉站所回头看。
(2)关于“纪律作风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要求自觉做到用党章统一思想、规范言行。二是严实纪律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暗访下属单位。三是下发《金华市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情况通报》,提醒各下属单位用好“第一种形态”,着力把好监督执纪“第一关”。
(3)关于“内部监督形式主义走过场,发现问题后监督不力,消极放任”问题的整改。一是先后对市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召开市直民政系统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谨”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金华市民政局本级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组织开展财经规范管理培训,邀请市财政局进行授课辅导。结合市直民政系统巡察整改廉政教育推进会,就经费使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专题学习。
(2)关于“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邀请市财政局社保处、国库支付中心专家就现行财政制度,开展现场讲解答疑。对相关制度开展专题学习。二是现行财经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并对下属单位开展抽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邀请市财政局领导、专家对预算编制、专项经费使用等经费管理要求进行分析讲解。二是《金华市民政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展专题学习。三是近年来的账目及相关合同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询价对象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市民政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二是组织召开财经规范管理培训会,对采购、工程、财务、资产管理等业务进行培训。三是修订完善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采购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局采购小组成员、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员专题学习《金华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工作规定》和《金华市民政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采购验收情况自查自纠。二是开展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局机关党委委员增补不符合程序”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民政系统党务干部参加市直单位第四片区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务基础实操。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增补程序的监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两新组织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会议,研究并修正相关材料中的批准时间。二是组织下属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培训主题围绕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关键程序和环节,并就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不够,人岗职责不一致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一是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汇报市直民政系统现状和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相关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力量建设。二是初步拟制优化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待本轮机构改革启动后,同步实施。三是专题组织学习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三定方案”,修订完善《金华市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明确建立顶岗锻炼机制,并严格抓好落实。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局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第三期全市人事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金华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二是重新拟制相关任职文件,纠正发文时间。三是列出缺失材料清单,补齐一人一档中缺失的相关材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下步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市民政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通过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做到整改力度不减弱、整改措施再加强,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紧盯中长期整改任务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向前推进,无法整改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和加强过程督导,尤其是对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措施,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认真做好“回头看”复查工作,坚决防止整改不到位和“旧病复发”等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重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与推动执法提升结合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整改落实实现常态长效,全面推进“清廉民政”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为加快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472991,地址:市双龙南街811号509办公室,电子邮箱:41913332@qq.com。
中共金华市民政局党组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