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残疾人福利

金华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信息(2023年度四季度)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20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分享: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005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4-01-02
文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2023年1-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19896人,发放资金7919.4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享72364人,发放资金2.16亿元。两项补贴合计2.95亿元。


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随低保标准调整同步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市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各县(市、区)原有两项补贴标准高于全市指导线的,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