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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 (2023年四季度)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16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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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003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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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底,机构孤儿92人,散居孤儿105人,困境儿童1985人,1-12月份累计发放资金2643.34万元。

保障标准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24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60元。

兰溪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51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81元。

东阳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4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76元。

义乌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927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342元。

永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64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20元。

浦江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24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

武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08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67元。

磐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5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