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 (2023年四季度)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16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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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底,机构孤儿92人,散居孤儿105人,困境儿童1985人,1-12月份累计发放资金2643.34万元。
保障标准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24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60元。
兰溪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51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81元。
东阳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4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76元。
义乌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927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342元。
永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64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20元。
浦江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24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
武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08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67元。
磐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5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