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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举办第六期民政大讲堂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发布时间: 2024-01-02 16:08 来源: 浙江省民政厅  访问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理解和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2月22日,省民政厅举办2023年第六期民政大讲堂,邀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旭勇教授进行授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江宇主持会议,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和厅大院内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其他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今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这是该法1999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大修,对多项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根本性、系统性的重构,对集中复议、受案范围、复议前置、复议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要求。张旭勇教授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和目标、修改内容与变化、职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并结合实务就相关条文和适用问题做了生动剖析。

江宇强调,要从三方面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行政复议法修订重要意义。要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大场景下把握行政复议工作新变化、新趋势,深刻领会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作用,立足民政主责主业,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民政法治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以补短板、强弱项为着力点,加快建设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立执法监管工作闭环,加快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积极打造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成果。三是聚焦法定职责,努力提升民政干部履职能力。要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通过全面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能力,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