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45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3-00282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3-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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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金华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殡仪馆电子炮进行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电子礼炮车是指在车辆上安装礼炮、煤气瓶和氧气瓶,由煤气和氧气根据一定比例爆燃产生巨大的声响,来模拟燃放礼炮和鞭炮声音。自2019年我市实施《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后,礼炮车明显增多,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又噪音扰民。据初步了解,市区有50多辆“电子礼炮车”。丧属大多通过殡葬用品个体经营户租赁,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殡葬车辆所经路段。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推进礼炮车噪音扰民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9年以来,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开展治理。
(一)严管重点区域。交警部门将浙江师范大学周边道路(包括:二环北路、迎宾大道、北山路、同心路等)确定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设置了相关交通标志,并对违规鸣喇叭行为进行劝导、查处。同时,会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周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鸣放礼炮等扰民行为的劝阻,维护殡仪馆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对不听劝阻,仍将电子礼炮车开上路营业的进行重点拦截,并依法查处。
(二)规范内部管理。为规范馆内秩序,2017年以来市殡仪馆就已停止了乐队吹奏、礼炮等业务。2019年9月,我局又指导殡仪馆开展馆内“电子礼炮车”专项治理行动,禁止此类车辆进入及在进馆道路上停靠,杜绝了馆内鸣放电子礼炮、吹奏哀乐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出台了《金华市殡仪馆八条禁令》,严禁内部工作人员向家属介绍第三方中介机构及个人的电子礼炮、乐队等业务。
(三)加强部门监督。市公安部门把牢该批车辆审验关,杜绝排放不达标、状态不合法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加强礼炮车上路行驶秩序管理,及时查处闯红灯、超速、违法载人、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市交通部门通过加强路面执法监管和联合执法共治等方式,推进电子礼炮车涉及的燃气运输领域整治行动落实。对担负燃气运输任务的22家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燃气运输前未按要求对罐体检查、运输过程中未落实安全规定和跨区域运输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检查倒查,跨区域违法运输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运输瓶装燃气的违法行为,对无证运输瓶装燃气的行为,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处罚,严控燃气运输安全风险。
(四)积极宣传劝导。会同市文明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婚丧礼俗改革的实施意见》,倡导厚养薄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文化。指导殡仪馆、公墓等服务窗口单位加强对文明治丧的宣传,引导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丧葬新风。要求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积极劝导不文明治丧行为。同时,为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会同市殡葬协会向殡葬从业人员发出文明治丧倡议,在行业内部发起抵制“鸣放礼炮”等丧事扰民的陋习。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电子礼炮等丧事扰民问题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相关部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一直是我市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礼炮车扰民现象一直治而不绝。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和治理。
(一)强化制度引领。当前我国殡葬行业立法层次较低、行政法规修订滞后、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依法行政效能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推进殡葬行业体系建设,从而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保障殡葬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将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出台相应规定,明确“禁止在市区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鸣放电子礼炮等不文明行为”,为规范丧事扰民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部门协作。我们将加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电子礼炮车整治工作。对丧事扰民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特别在学校、居民区等在重点路段,加强巡逻,强化对播放哀乐、鸣放礼炮、抛撒纸钱等扰民行为的教育劝导和整治力度;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认证,非法改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礼炮车和无证无照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及时归集相关违法违规企业信息,通过“金华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公示监管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志愿者、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礼俗宣传,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丧事简办,减轻群众负担,有效遏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利用殡葬服务窗口单位,做好对丧属的引导工作,使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鸣放礼炮、抛撒纸钱等有损市容的行为,树立文明节俭的办丧新风。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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