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邀请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5-04 19:48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分享: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3-00162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3-05-04
文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

为大力推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打造“两个先行”的浙中板块,我局计划举办2023年度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现将项目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高度重视,我市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还存在着社会组织数量多,但发展质量仍不高,专业能力偏弱,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着力建构社会组织分类培训体系,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具体要求

(一)培训主题。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打造“两个先行”的浙中板块,主要围绕品牌社会组织建设和领军人物专业能力提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业务能力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资源链接助力共富能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基金会发展规划、先进地区对口见学等方面设计培训课程。

(二)培训人数。要求根据以上主题内容,开展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天的培训活动,合计参训人数应不低于250人次,如人数不足则按照实际参训人数结算。

(三)经费预算。本项目培训费用标准不得超过400元/人/天,预算限额为10万元。

三、培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职责

(一)资格要求

培训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采购方、讲师、学员、接待方、酒店、餐厅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 负责培训场地准备和布置;

3. 负责准备培训设施设备,以保证培训工作正常运行;

4. 负责师资力量的聘请; 

5. 负责拟定培训内容,并牵头实施培训方案;

6. 负责组织培训具体工作;

7. 负责培训效果评估、完成培训各项后续服务工作和培训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8. 配合采购方完成培训期间其它相关工作,在不增加费用开支、不大幅增加工作量的前提下,根据采购方需要,可适当的调整培训班。

四、确定中标程序

(一)综合能力评分(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投标人相关资质情况

(30分)

近三年,年检合格,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有一年年检未达到合格或有一项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分。

0-10

需有相关培训经验,该经验应是与要求的培训相关的培训,请提供培训合同作为佐证,每一次经验可得2分,最高得10分。

0-10

培训质量高,学员满意度高等,请提供培训满意度调查结果,评委也可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解。

0-10

2

服务计划书

(5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方案(在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基础上,提出对本项目的工作思路及方案,尤其在培训人数、形式、手段、内容、师资等方面),就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0-20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项目合理化建议、改进措施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打分。

0-10

服务质量承诺(如学员满意度)及实施措施,由评委自行判定,酌情打分。

0-12

服务工作时效承诺及实施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0-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的合理性、及时性、有效性。应急方案考虑周全的得6分;应急方案基本完整的得3-4分;应急方案粗糙的不得分。

0-6

3

执业人员技术力量(未提供资质证书的均不计分)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经验等情况0-4分,其他技术人员情况,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关培训经验的,每1人加2分,最高6分。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0-10

4

计划文件制作(4分)

编排是否合理,有无编订页码,内容是否详实等,有其他错漏的由评委酌情扣1-2分,扣完为止。(0-4分)

0-4

(二)综合能力评分计算

本项目将确定一家机构为培训供应商,参与单位超过一家的,我局将组成评分小组,其成员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按照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力分=(询价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数)

(三)定标 

1.按照“得分最高者中标”定标,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出现同分现象,将随机抽签决定中标者。

六、费用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我局向承办单位支付50%合同款,承办单位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后,我局支付剩余50%合同款。结算时,承办单位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如贵单位认为能够在符合我局提出的各项要求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请填写好附件的报名回执,并连同综合能力评分需要的相关材料包括详细的培训方案、单位概况、培训经验、师资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5月12日12点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达我局。

联系人:傅琛雨,联系电话:0579-82473561。

附件:关于参加金华市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报名回执

金华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参加金华市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

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报名回执

本单位确认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并按照《金华市民政局关于邀请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函》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培训项目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