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 (2023年一季度)
发布时间:
2023-04-06 17:09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3-00137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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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底,机构孤儿109人,散居孤儿112人,困境儿童887人,1-3月份累计发放资金134.84万元。
保障标准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0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67元。
兰溪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40元。
东阳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4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76元。
义乌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927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342元。
永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64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20元。
浦江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24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
武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08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67元。
磐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5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28元。
备注:以上困境儿童人数不包含义乌、东阳当地出台地方性政策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