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 (2022年度)
发布时间:
2023-01-03 15:30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3-00003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3-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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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2月底,机构孤儿118人,散居孤儿110人,困境儿童861人,1-12月份累计发放资金1609.56万元
二、保障标准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0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67元。
兰溪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40元。
东阳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72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80元。
义乌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75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
永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30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24元。
浦江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17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14元。
武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78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63元。
磐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29元,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23元。
备注:以上困境儿童人数不包含义乌、东阳当地出台地方性政策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