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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2-09-21 08:59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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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2-00580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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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9月8日在http://mzj.jinhua.gov.cn/art/2022/9/8/art_1229497638_42623.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9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福利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2019550@qq.com。

联系人:叶雯婷;联系电话:82477397

金华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