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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2-23 16:46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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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80J/2022-00733 发布机构: 金华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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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中心大局,以扛旗争先的精神状态与拼搏姿态,着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民政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国斌担任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开展5次集体学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带头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带头认真学习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夯实集体决策的法治根基。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国斌主动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处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制定下发《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2022年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三是加强法治机关能力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培训,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行政法和民政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相关执法人员和局法制工作人员先后参加各级各类学法用法执法培训6次,局机关组织本级执法培训1次。我局24名行政(含参公)全部完成学法用法微信或网上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3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全局执法证持证率达100%,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得到有效提升。四是有序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今年以来,积极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有序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先后完成行政处罚事项、人员编制的划转和局属单位的机构更名,积极配合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主动联系衢州民政执法骨干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执法业务培训,确保了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民政领域执法事项的高效衔接。积极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账号开通率100%,活跃度保持在80%以上,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金华市直单位效能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二)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一是加强民政领域立法创制。为进一步构建具有金华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我局主动承担起草《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一年度立法项目,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立法调研申报工作,提炼优秀经验、典型做法,目前立法工作已顺利完成,《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于11月2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外,我局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两办政策文件创制,今年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文件2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及时备案制度,年初以来,先后对15个规范性文件、10个行政合同和1个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按计划对民政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计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46件(含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其中38件继续有效,8件废止。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代办和部门联办服务提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代办和部门联办服务提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年初以来,我局窗口已办结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共197件,社会组织年检637件,名称预登记、换证、档案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事项1300余件。深化银行代办服务,协调开设农行、中行5个网点作为“就近办”代办网点,为服务对象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按要求上报《金华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与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陈雄武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合同管理等审查工作,为我局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为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保障。三是加强民政法治人才建设。在推进公职律师制度上取得新突破,在原有1名公职律师的基础上,新增2名公职律师,从而为全局的法治民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推进非法和僵尸组织处置、社团分支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属性整治等专项行动。联合市教育局对市级登记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已完成1家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撤销登记,同步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另外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完成立案及取证工作。推动全市1720家社会团体完成分支机构设置自查工作,发现18个社团存在违规设置情况。全市2883家社会服务机构完成非营利性的自查工作,发现开办资金抽资等行为3起,已责令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整治。今年以来开展两轮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共计499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自查工作,全市发现8家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收费领域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有18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惠及会员企业700余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公示、执法事项和目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目录公示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164件)、行政处罚案卷(2件)进行自评,结果全部合格。依据市司法局通知要求,抽取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各2卷,参加案卷集中评定,结果均为合格。全市民政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基本达到执法主体正确、执法依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规、案卷装订规范的基本要求。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我局“互联网+监管”人员账号开通24人,掌上执法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今年执法检查共69次,执法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达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抽查事项共7项,覆盖率达100%,检查公示率100%。其中全市共抽查检查各类社会组织615家,发现如金华市金兰公益基金会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问题80余个,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跟进,处置到位。同时联合财政局、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慈善组织资金使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以及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五)加大普法宣传,厚植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底色。一是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微信学法、培训学习等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对服务对象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依托“金保未”金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应用这一数字化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推广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法律援助等公共救助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金华日报》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参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局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文章;在局办公楼、直属单位等地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通过深入基层积极宣传民政法治,深入走访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开展各具特色的民政普法活动。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格式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共受理1件网上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已及时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进行答复,并在答复上加盖公章,告知适用的法律依据、条款、法律救济途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复议败诉情况。

二、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划转,民政执法支队更名为市区划地名和水库一名服务中心,一定程度上使我局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管业务学习有所放松,执法人员对相关行政处罚业务比较生疏,开展行政处罚事项底气不足,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均集中于社会组织领域。二是行政许可案卷制作需进一步规范。案卷中有的材料填写不完整,自评中发现当事人所提交材料填写不够规范,时间(年、月、日)未填全,存在材料中有涂改但未进行确认等细节问题。三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应进一步拓展。普法工作还存在不平衡,一定程度是上局于限“一老一小”和婚姻登记等场所领域,在殡葬和慈善等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深化。普法的方式方法缺乏灵活性,借助外力和数字赋能方面均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三、下步打算

2023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民政”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强化立法创制,推动《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后的相关工作落实;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积极做好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

(二)健全体系,提高民政立法水平。找准立法定位,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情况,切实增强立法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出台地方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把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规范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继续扎实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全市民政领域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实施细则》,高效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借助数字赋能,高质量做好民政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积极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单位法制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四)创新形式,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制定民政领域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