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2021-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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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民政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目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8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8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9 )
四、名词解释..............................................................( 27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1.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3.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民政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金华市民政局本级
2.金华市殡仪馆
3.金华市救助管理站
4.金华市儿童福利院
5.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6.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
7.金华市龙山公墓
8.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9.金华市民政执法支队
10.金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1.金华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252.15万元,支出总计11,252.1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960.35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根据提高预算执行的要求,优化当年预算安排,并对已安排项目及时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23.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1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87.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6.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2,570.33万元,占收入合计23.53%;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138.9万元,占收入合计19.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5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63万元,占31.92%;项目支出7,660.52万元,占68.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42.92万元,支出总计6,542.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193.75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根据提高预算执行的要求,优化当年预算安排,并对已安排项目及时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16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1.37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中央资助市级福利中心二期项目1310万元,当年全部支出完毕。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万元,占0.4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81万元,占0.07%;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6.8万元,占94.91%;卫生健康(类)支出56.54万元,占1.3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2.85万元,占3.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01.77万元,支出决算为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采购设备经费。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实际培训计划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4.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9.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需求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4.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31万元,支出决算为9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15万元,支出决算为4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需求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4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528.08万元,支出决算为5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福利中心二期基建项目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年中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6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6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5.26万元,下降29.45%。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资助市福利中心二期项目下达,调减市级安排的福彩公益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5万元,占0.0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215.17万元,占99.97%;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1.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8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开支。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77万元,支出决算为95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省、市待分资金,待分资金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给县(市、区)及市级单位,由接收方负责支出,为避免全市决算汇总时支出重复计算,按要求市级支出决算未归集转移给县(市、区)待分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预算的48.42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规定严格执行三公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9.9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公务活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占68.1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75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要求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占31.8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来访人次使用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全年无预算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要求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1万元,支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要求使用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45.53%。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机构来金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来访人次使用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5团组,累计25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机构来金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35团组,2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经费追加;比2019年度增加67.95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救助、为老服务等业务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民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117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69%。组织对2020年度福彩暖万家、福彩公益金-市本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等1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94.4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68%。
金华市民政局本年无部门评价。
金华市民政局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民政(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孤儿生活费补助及福彩圆梦助学计划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和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孤儿生活费补助及福彩圆梦助学计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5万元,执行数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完成率100%,其中:医疗开支8.4万元占比13.23%;饮食牛奶水果等31.71万元占比49.94%;日常劳务服装等14.61万元占比23%;学校教育玩具3.28万元占比5.17%;劳务水电燃气等5.5万元占比8.66%。二是包含1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按季度分4次发放到银行账户(该项目经过公示无异,当年已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孤儿均在院内生活外出活动没有,支出范围受限,除医疗费支出养治教康执行开支,与预算略有差异单一;二是专项资金涉及孤儿衣食住行养治教康及孤儿金卫海圆梦助学金多个领域,有些无明确支付依据,例如在校学生校内各种支出缺少票据情况;三是我院孤残儿重症病儿较多,院内还不具备各种设施和有效条件,虽然我院已配备专职护师和康复基地,离科学均衡喂养尚有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建立更好的供养条件和科学舒适的养育环境,在上级和局领导的关注下,新福利院迁建工作已经展开。
金华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孤儿生活费补助及福彩圆梦助学计划 | |||||||||||
主管部门 | 金华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 | |||||||||
起止时间 | 20200101-2020123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63.5 | 63.5 | 63.5 | |||||||||
其中:市本级 安排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浙民福[2011]41号)的要求。在院集中供养孤残儿童27人。为孤残儿童提供优良的生活供养环境,确保在院儿童得到医疗、康复、特教、心理辅导等高品质的养护。从不能自理到能自理,不能上学到顺利进入普通型学校,能面向社会的儿童在成年后能融入社会,接触社会。我院为在校孤儿金卫海申请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用于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了资金保障。 | 全年完成率100%,其中:医疗开支8.4万元占比13.23%;饮食牛奶水果等31.71万元占比49.94%; 日常劳务服装鞋等14.61万元占比23%;学习教育玩具3.28万元占比5.17%;劳务水电燃气等5.5万元占比8.66%。包含1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按季度分4次发放到银行账户(该项目经过公示无异,当年已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目标完成率 | 10 | 10 | 10 | |||||||
质量指标(20分) |
| 4 | 3 | 3 | 受疫情影响,孤儿均在院内生活外出活动没有,支出范围受限,除医疗费支出养治教康执行开支,与预算略有差异单一。 | |||||||
支出审批规范 | 4 | 3 | 3 | 专项资金涉及孤儿衣食住行养治教康及孤儿金卫海圆梦助学金多个领域,有些无明确支付依据,例如在校学生校内各种支出缺少票据情况。 | ||||||||
支出的相符性 | 4 | 4 | 3 | |||||||||
质量管理水平 | 8 | 6 | 6 | |||||||||
时效指标(10分) | 当年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98%以上 | 8 | 8 | 8 | ||||||||
及时满足需求 | 2 | 2 | 2 | |||||||||
成本指标(10分) | 做好预算及成本控制 | 10 | 10 | 10 | 集中供养孤残儿童27人每人每月生活费1850元。金卫海圆梦助学金1万元/年。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10分) | 通过集中供养,减少公共资源浪费 | 10 | 10 | 10 | |||||||
社会效益(10分) | 提升公共社会对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关注度 | 10 | 8 | 8 | ||||||||
可持续影响(10分) | 提供科学管理,保障服务可持续 | 10 | 8 | 8 | 我院孤残儿重症病儿较多,院内还不具备各种设施和有效条件,虽然我院已配备专职护师和康复基地,离科学均衡喂养尚有欠缺。为建立更好的供养条件和科学舒适的养育环境,在上级和局领导的关注下,新福利院迁建工作已经展开。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质量 | 10 | 10 | 10 | |||||||
执行率指标(10分) |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1 | ||||||||||
评价结果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2020年孤儿生活费补助及福彩圆梦助学计划专项在现有的环境及条件下总体评分优,一年来虽说受疫情的影响,给院内承诺书户外活动的机会大大减少,我院领导和部门主管从多个方面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制定康复、学习、生活和采购计划,充分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需要,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和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各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社会组织到我局办理相关业务数量不受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强业务办理的宣传。
金华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和能力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金华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
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2月 | ||||||||||
项目负责人 | 毛洁雯 | 联系电话 | 8247356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30 | ||||||||
其中:市本级 安排资金 | 30 | 30 | 3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全各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全市各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10家社会组织的分类评估;指导10个县(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 完成10家社会组织的分类评估 | 完成25家社会组织的分类评估 | 10 | 10 | ||||||
指标2:完成1200余件社会组织档案的装订和整理 | 完成1200余件社会组织档案的装订和整理 | 完成2550余件社会组织档案的装订和整理 | 10 | 10 | |||||||
指标3:完成约80件社会组织的审计和清算 | 完成约80件社会组织的审计和清算 | 完成87件社会组织的审计和清算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流程和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10个县(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如实审计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 | 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流程和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10个县(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如实审计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 | 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流程和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10个县(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如实审计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2019年 | 2019年 | 贯穿全年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社会组织评估:审计费3000元/家*10家,合计3万元; | 社会组织评估:审计费3000元/家*10家,合计3万元 | 社会组织评估:审计费2500元/家*25家,合计6.25万元 | 2 | 2 | ||||||
指标2: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200人*餐费60元/人,合计1.2万元 |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200人*餐费60元/人,合计1.2万元 | 2 | 2 | ||||||||
指标3:行政许可档案装订整理200件*30元/件,年检档案装订整理600件*15元/件,合计1.5万元 | 行政许可档案装订整理200件*30元/件,年检档案装订整理600件*15元/件,合计1.5万元 | 行政许可档案装订整理、年检档案装订整理4.84万元 | 2 | 2 | |||||||
产出指标(50分) | 指标4: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按资产总额50万以下的3000元/件*63件,资产总额50-100万的4000元/件*1件,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的5000元/件*1件,合计19.8万元;清算报告3000元/件*15件4.5万元,总计24.3万元。 | 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注销清算24.3万元 | 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注销清算22.34万元 | 4 | 3.67 | 社会组织到我局办理相关业务数量不受控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确保我局行政许可案卷管理规范,通过法治政府相关考核,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确保我局行政许可案卷管理规范,通过法治政府相关考核 | 已减轻社会组织负担近20万元,已通过案卷评审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各域中的作用 | 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 14 个以上、农村社区有 4.5 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 | 达到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18.27个以上、农村社区有6.49 个以上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确保中介事项清理到位,符合国务院要求;减轻社会组织负担,通过政府考核 | 确保中介事项清理到位 | 中介事项已清理到位 | 10 | 10 | |||||
执行率指标(10分) | 资金执行率:100%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67 | |||||||||
评价结果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45.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