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1-04-25 16:43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1-00482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 发文时间: | 2021-04-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17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49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3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民政局救助福利和养老服务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22862854@qq.com。
联系人:周宇倩;联系电话:82477397
金华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