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1-00426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 发文时间: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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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1.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3.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殡仪馆、金华市救助管理站、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 、金华市龙山公墓、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民政执法支队和金华市民政综合服务指导中心预算。
二、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3543.64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23543.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9.59万元,占38.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92.59万元,占44.0%;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568.56万元,占2.0%;事业收入3018.84万元,占13.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2.93万元,占2.0%;其他收入331.13万元,占1.0%。
(三)关于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23543.6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73万元、农林水支出180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71万元、其他支出8271.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89.47万元,占15.0%;日常公用支出346.28万元,占1.0%;项目支出19707.89万元,占84.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52.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59.59万元、政府性基金10292.5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7.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2万元、农林水支出180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93万元、其他支出8271.16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59.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292.56万元,主要是2020年中央、省补资金下达后追加有关经费并执行。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12.3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38.67万元,占77.4%;卫生健康支出(类)67.42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类)1769.27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类)171.93万元,占1.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培训以及党员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2.7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55.35万元,主要用于地名管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815.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工人才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民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8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项)4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56.94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318.12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350.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及殡葬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654.08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下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8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499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站运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4万元,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1147.2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622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补助。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8.4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292.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076.67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资金中包含转移给县(市、区)资金,而统计执行数时,该资金由具体执行单位统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88.43万元,占19.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3.00万元,占0.3%;其他支出(类)支出8271.16万元,占80.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1191.1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797.2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33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1008.78万元,主要用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业务费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7164.3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支出。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98万元,主要用于社工站建设。
(八)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6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46万元,增长103.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7.6%。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金对接工作人员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等原因,来金人次减少2021年预计来金对接工作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预算按照定额经费安排,实际使用按照下属用车的服务需要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华市民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民政执法支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98万元,增长4.8%,主要是因人员变化以及有关定额标准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华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4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8.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救助、养老服务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⑴总体情况。2021年金华市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91.35万元。
⑵重点项目情况
市级福彩公益资助项目76万元,绩效目标为提升市级公益项目的示范性,提高民政服务水平。
人才专项-新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项目38万元,绩效目标为鼓励更多的人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提高社工专业水平。
设备购置17.88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本单位2021所需的各种设备采购,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特种专业用车运行经费38.5万元,绩效目标为用于车辆的维修、保险、用油等支出,确保全年遗体接运任务的完成。
地名标牌设置与维护工作经费安排经费20万元,绩效目标为用于日常地名命名、门牌的设置、路牌新增更换维修工作。
民政执法事务管理安排经费13万元,绩效目标为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人才专项-社工人才队伍能力建设20万元。绩效目标为根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及深度交流座谈会,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通过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来推动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发挥作用,提升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通过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联动,充分发挥人才力量,将有效落实社会政策、改进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服务,建构起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新格局,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
大楼部分改造98万元,绩效目标为因站内工作需要,社会组织赋能培训和社工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大楼进行有针对性的部分改造。在对局党组讨论通过后的可行性报告公开招投标,有效实施改造计划。为推进社工总站各项工作提供扎实的硬件设施和基础。
福企管理经费1.8万元,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上级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为全市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整体发展作出贡献。
民政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2021年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目标及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宣传,让老百姓更加熟悉和理解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提高我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全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人才专业水平,为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县域工作站装修35.9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磐安工作站、武义工作站、东阳工作站和兰溪工作站装修工作。
宣传促销费用193万元,绩效目标 为扩大福彩知名度,提高福彩销售额,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25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为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求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帮助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等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性困难及护送返乡等,减少因这类人员对城市造成的危害,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孤儿生活费补助59.94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总目标:使其从不能自理到能自理,不能上学到顺利进入普通型学校,能面向社会的儿童在成年后能融入社会、接触社会。二是阶段性目标:保障孤残儿童医疗、康复、食品、衣着、生活用品、日用品、教育费用。
三无特困人员供养生活医疗费32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总目标:为三无人员提供优良的生活供养环境,确保在院特困人员得到优质的生活养护和医疗救治。二是阶段性目标:保障三无人员医疗、康复、食品、衣着、生活用品、日用品、文化娱乐、护理、交通通讯及其他类杂费等日常支出,使其有所养,有所依,吃住舒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金华市民政局无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3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