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80J/2021-00833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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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2-30 15:26
来源: 金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助推信用浙江和清廉浙江建设,浙江省民政厅于2020年对《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原《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浙民民〔2014〕214号)同时作废。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20〕101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由于依据的省级文件(《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14〕214号))已失效,现决定废止《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市民〔2016〕70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金华市民政局,解读人为金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毛洁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联系电话:0579-82473561。
相关链接:
关于《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915.html
关于《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结果公示 http://mzj.jinhua.gov.cn/art/2021/12/29/art_1229497649_58897764.html